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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邓小秋
过去的戏曲界,很重视“版权意识”。

老艺人出让“秘本”,必须酬予重金。学生向老师学戏,要赠送厚礼。学会了本事,挣到了“包银”,大部分要交给老师。师恩必报,许多“德艺双馨”的名家,甚至终身奉养自己的老师。还有些著名演员,请人写“私房戏”,都是“重金礼聘”,要花很大代价。其他演员如果未获允许,私下去“偷戏”,那就是“盗版”。将受到各方指责,为人所不齿。这些,就都是“版权意识”。真正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教学生的老师与写本子的作者,“版权”所有,知识有价。劳动所得,受之无愧。

建国以后,情况出了变化。按照“计划经济”办事,没有私有版权。一切都是国家的,一切都是人民的。国家把戏曲剧团包养下来,老艺术家与剧作家领了工资,就应该“无私奉献”,怎么还想有额外报偿?尤其是经过了“大革文化命”的洗礼,知识贬值,艺术掉价。一些学生,看到老师冷漠相对,施以白眼。甚至口出不逊,嗤之以鼻。同时,编剧、导演、琴师等艺术骨干的劳动也不被尊重,以致在很多地方,竟出现了老艺术家哀叹没有人向他们学戏、编剧盼望剧团接受写出的剧本、琴师与演员各自为政、A、B角色互不相让……在戏曲界,诸如此类的怪现象,已经习以为常,不足为奇。这就说明:在缺乏“版权意识”的情况下,知识与艺术已不为人所尊重。久而久之,当然大大挫伤了老艺术家与编、导、音、美等创作人员的积极性。目前,戏曲剧团人才流失,戏曲事业不断滑坡,与这种“轻视知识,漠视版权”的意识,有着很大的关系。

大家都说:“剧本是一剧之本”。然而,大部分剧作家在戏曲团体中,几无立身之地。内地上千个戏曲剧团,真正属于剧团编制的编剧人员,能有几人?其他专业的导演与音乐、舞美设计人员,恐怕更加不容乐观。戏曲剧团轻视知识、轻视人才,文化水平不高、知识结构不佳的现象,在各地早已司空见惯。因而,至今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尚处于“蒙昧”的状态。对于种种“侵权”的现象,视而不见。触犯法规,屡见不鲜。

漠视版权,后果严重。内地文化部门与戏曲剧团,至今恐怕仍未对此引起重视。请看前辈戏曲作家翁偶虹、陈仁鉴等人,著作等身,演出他们优秀剧作的戏曲剧团,成百上千,但有几个曾付给他们什么“版税”、报酬?翁、陈二老,尚且如此,遑论其他?剧作者水土流失严重,这又怪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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