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戏班编制已见雏形。宋·灌圃耐得翁《都城纪胜》说勾栏里演杂剧“每四人或五人为一场”,宋·周密《武林旧事》卷四记叙宫廷杂剧有“甲”的组织,如“刘景长一甲八人”,“盖门庆一甲五人”,“内中祗应一甲五人”,“潘浪贤一甲五人”。虽然杂剧班子定编可能是北宋瓦舍勾栏商业演出的必然结果,但它具有更加深层的意义:一旦上场演员数目被限定,必然促使表演向行当化转变,并影响剧本的结构。
元代以前的民间戏班,通常多是家庭性质的,即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而进行组合。宋·周南《山房集》卷四“刘先生传”说:“市南有不逞者三人,女伴二人,莫知其为兄弟妻姒也,以谑丐钱。市人曰:是杂剧者。又曰:伶之类也。”记载的就是一个家庭戏班,一家五口,三男二女。元代南戏《宦门子弟错立身》里面那个王金榜戏班,也是由一家人组成,后来完颜寿马加入,是因为做了王的女婿。元·陶宗仪《辍耕录》卷二十四说到松江天生秀戏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