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中国古代社会进入它的晚期。商业经济相对发达,社会生活奢糜腐化,加上明代中期以后士大夫阶层追求享乐社会思潮的兴起,戏曲获得了更为便利的生存发展条件。
明初,南方的戏文已经扩布到东南沿海各省,并以强力的势头向内地和西南发展,及至明万历年间,已经成为广布全国的戏曲声腔,其中的昆曲更由于士大夫阶层的垂青而流传广远。杂剧的势力虽然逐渐消减,但在北方民间仍然长期演出不衰。明代中期以后,北方各地又在民间小曲的基础上逐渐形成新起的戏曲声腔——弦索和梆子,它们的兴起影响了清代全国戏曲的面貌。清代以后,这些戏曲声腔在全国各地到处流播繁衍,随处形成新的地方剧种,衍为中国戏剧文化的壮观。
明清戏曲的兴盛与士大夫阶层对之推波助澜有密切关系。明代以后士风颓糜,诸多士大夫放诞佻〓、狂荡不羁、纵情享受、沉溺声色,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迷恋于戏曲。明末东南著名文人张岱自称一生“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瑯嬛文集》卷五《自作墓志铭》),就是一个绝妙的写照。明清文人还串戏风行,例如屠隆“每剧场,辄阑入群优中作技”(沈德符《顾曲杂言·昙花记》),汤显祖“自掐檀槽教小伶”(《醉答东君二首》之一),甚至一些文人轻贱科举,把身躬排场作为自己的乐趣。明·陈琬《旷园杂记》说,嘉靖四年(1525年)有一位解元周诗,当乡试发榜时,别人都争去省门看榜,他却在戏园里演戏,“门外呼周解元声百沸,周若弗闻,歌竟,下场始归。”明清文人很多都养有自己的家庭戏班,著名者如李开先、屠隆、屠冲暘、沈璟、张岱、阮大铖、冒辟疆、查继佐、李渔、尤侗等等。有时官府里也养戏子,使得政府部门不得不一再发布禁令。清嘉庆四年(1799年)曾有皇帝谕旨曰:“闻近年各省督抚两司署内教演优人之事……俱不许自养戏班。”(清·明亮等编《中枢政考》卷十三“禁令”条)清代小说《歧路灯》第九十五回也写到,开封巡抚说:“近日访得不肖州县,竟有豢养戏班以图自娱者。”
上述这种风气造成文人空前地投入到戏曲创作和戏曲活动中来。明清时期涌现了大量的文人戏曲作家,创作出数量浩翰的作品,繁荣了戏曲的生命。明清文人从事戏曲创作的动机和目的都与元人不同,如果说元杂剧作家更多为了口腹之虞而投入戏曲创作的话,那么明清传奇作者则主要是出于游戏辞藻,播玩音律,兴之所至,吟咏歌唱,把戏曲作为寄情寓意的工具。
由于戏曲与民俗文化广泛而紧密的结合,戏曲得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里去。例如它通过参与祭祀社火等民俗活动,成为一种与民众的宗教仪式、年节庆典、春祈秋报、红白喜事浑融一体的民俗艺术,成为民间文化娱乐方式的主要承载物。戏曲对于下层民众历史知识的传播和文化性格的塑造,也产生了重大影响,成为他们的教科书和启蒙物。因此,戏曲受到普通小民的普遍爱戴就不奇怪了。清·刘继庄《广阳杂记》卷二说:“余观世之小人,未有不好歌唱看戏者。”欣赏戏曲对于文化水平的要求不高,甚至略有修养就可以模仿,清·聂敦观《呵呵道人诗草·观剧》曰:“就中闺门初识字,听词能诵《鸾凤记》。”就描写了这种情况,因此看戏成为明清平民百姓生活中的一项最流行和风靡的事。清·焦循《花部农谭》自序说:“郭外各村,于二八月间,递相演唱,农樵渔夫,聚以为欢,由来久矣。”是对当时平民戏曲生活的生动写照。
戏曲与民众生活的紧密结合,造成各类戏曲文物的大量出现。明清时期戏曲文物与宋元显著有别的特点是:宋元戏曲文物大多与墓葬结合,保存于地下,作为陪葬品或冥世生活环境的装饰而出现。明清则大多与人民生活结合,传存于地上,作为世俗生活的装饰品而出现。当我们看到遍布全国各地民间的明清屋舍中镶饰的众多华丽而精美的戏曲砖雕、木雕、石刻、壁画,看到大量平素用于生活装饰的明清瓷器、年画、剪纸、织绣、泥塑里的戏曲内容,我们不是深刻感受到了戏曲对于社会生活渗透力之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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