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英基
摘要:
清代山东的戏曲作家作传奇戏文的有十馀人,而伶官艺员则不可胜数。诸如济南的叶承宗;诸城的丁耀亢;曲阜有孔尚任、孔传鋕、桂馥、孔广林、孔昭虔等;淄川的蒲松龄;莱阳的宋琬;德州的卢见曾;汶水的路述淳;济宁的许鸿磐;掖水的尤泉山人;嘉祥的曾衍东,等等。诸城的丁耀亢今有传奇《西湖扇》、《化人游》、《赤松游》、《蚺蛇胆》等传世,在戏曲理论方面也颇有建树。
关键词:清代 丁耀亢 《啸台偶著词例》 戏曲理论
丁耀亢对戏曲创作颇有理论建树,开清初戏曲创作研究之先声,特别是开创了清初戏剧学家对戏曲创作方法论研究之风气。丁氏的戏剧作品,撰写时即为演出考虑,并非仅供阅读之案头剧,其剧作流传久远,脍炙人口。
丁耀亢的曲论《啸台偶著词例》问世,要比李渔的戏曲专著《闲情偶寄》早二十二年。丁氏早于李渔以“结构”、“宫调”、“修词”为重点,提出了“十忌”、“七要”、“六反”、“三难”等创作原则。丁耀亢生在明末清初间的乱世年代,其著作多有“违碍语”、“激楚之音”,因而多次遭到清廷之禁毁。钦定《四库全书》仅收录其著作篇目而未收其著述内容。由于清代“文字狱”,使这位文学巨匠被曲解、被湮没,造成中国文学史上的“悬案”与空白。
今存传奇《赤松游》卷首,附载了作者于清顺治六年(己丑,1649)所写的一篇《赤松游·题辞》,并附录一篇题为《啸台偶著词例》的专论戏曲创作的文章。该文着重指出戏曲创作贵在出新,必须创新。例如,在戏曲语言方面,他提倡“白描”、“真色”,反对当时的摹拟之风:“步元曲而困其范围,愧成画虎;摹时词而流为堆砌,未免雕猴”。此文是作者一生从事戏曲创作经验的高度概括与总结,他所提出的有关戏曲创作的“三难”、“十忌”、“七要”和“六反”等新鲜独到的理论见解与创作原则,开清初戏曲创作研究之先声,特别是开创了清初戏剧学家对戏曲创作方法论研究之风气,对后来李渔的戏曲理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丁耀亢所谓戏曲创作的“三难”曰:“布局,繁简合宜难;宫调,缓急中拍难;修词,文质入情难。”从戏曲结构布局、音律节奏、修辞造句三方面要求克服“三难”,做到“繁简合宜”、“缓急中拍”、“文质入情”。
丁氏根据杨继盛自撰《年谱》,将传奇《鸣凤记》改编为《表忠记》(《蚺蛇胆》),就是由于他不满意其结构之散漫,才自己动手创作的。《表忠记》第八出《盟义》批语曰:“《鸣凤》苦于头绪多,故收拾结束,不能合拍,多致纷乱。此出略出邹(应龙)、林(润),以凤洲为盟主,既有同心,至‘赴义’后始出结‘劾严’之局,则线索清矣。”丁氏所说的布局、宫律和修词,也就是后来李渔在《闲情偶寄》“词曲部”中所说的结构(格局)、音律、词采等项内容。
丁耀亢在《啸台偶著词例》中所提出的戏曲创作有“十忌”,其中大部分观点,可以同后来李渔《闲情偶寄》中的论点相对照(前为丁氏语,后为李氏语):
一、忌死闷画葫芦,全无生气。——“脱窠臼”、“重机趣”;
二、忌堆砌假字面,不近人情。——“忌填塞”,“重机趣”;
三、忌犯葛藤,客多主少。——“立主脑”、“减头绪”、“忌填塞”;
四、忌直铺叙,不生情态。——“忌填塞”、“重机趣”;
五、忌押韵求尖得拗,不入宫商。——“拗句难好”、“合韵易重”;
六、忌夸丽,对类塞白,聱牙难唱。——“贵浅显”、“戒浮泛”、“忌填塞”;
七、忌白语板整,不肖本脚。一—“重性格”、“语求肖似”;
八、忌关目太俗,难谐雅调。——“脱窠臼”、“重机趣”、“忌俗恶”;
九、忌做作有心,易涉酸涩。——“忌填塞”;
十、忌悲喜失窍,观听起厌。——“剂冷热”、“贵自然”。
丁耀亢在《啸台偶著词例》中所提出的戏曲创作应做到“七要”,也同样可与李渔的论点相对照:
一、要曲折:有全部(一出、一曲、一句)中之曲。——“密针线”、“别解务头”;
二、要安详:生旦能安详,丑净亦有安详。——“结构第一”的前言;
三、要关系:布局修词,皆有度世之音,方关名教,有助风化。——“重关系”、“戒讽刺”;
四、要声律亮:去涩就圆,去纤就宏,如顺水之溜,调舌之莺。——“廉监宜避”、“声务铿锵”;
五、要情景真:凡可挪借,即为泛涉。情景相贯,不在衬贴。——“戒浮泛”;
六、要串插奇:不奇不能动人。——“剂冷热”;
七、要照应密;前后线索,冷语带挑,水影相涵,方为妙手。——“密针线”。
其中第一要,即为“要曲折”,而第六要则云:“要串插奇,不奇不能动人。”以上这些观点,都说明“贵新奇”,乃是戏曲创作的一个重要原则和基本要求。
此外,丁耀亢文中还提到“六反”:
即“清者以浊反;喜者以悲反;福以祸反;君子以小人反;合以离反;繁华以凄清反。”其《表忠记》中第十出“保孤”、第十一出“辱佞”,即体现“悲喜相间”的理论。评语曰:“保孤既令人悲,不接以快心之出,则神气不扬。故有沈青霞辱世蕃一案,《皇明法传》录有,原非添设。”第一要所说的“有全部中之曲”,在《表忠记》第二十四出“挥胆”的评语中也有可以印证之处:“一部生气,全在此出。”
丁耀亢“十忌”之十:“忌悲喜失窍,观听起厌”;其“六反”中之二:“喜者以悲反”、之五:“合以离反”等创作原则,强调的是“悲、喜相剂”。所谓“悲喜失窍”、“喜者以悲反”、“合以离反”,是指戏剧故事切忌单有悲或喜、离或合一种情绪快感。因为长时间单一的快感刺激,必然会使受众产生心理“静力定型”,也就是“观听起厌”。哭与笑都是人们情感积蓄到一定强度之后的“迸发”,这都需要很强的心理势能。心理势能的积蓄是需要有一个过程的,任何人都不可能长时间地哭或笑、悲或喜。如果戏剧作品仅有一种情绪快感,观众的心理就会缺乏张与弛的调节转换,也就不可能积蓄足够的心理势能。如果在催人泪下的苦情苦境中,摄入一定比例的喜乐成分,不但不会造成快感的相互抵消,而且能使观众在忽而眦尽裂,忽而颐尽解的心理调节转换过程中,不断强化心理势能,使受众始终保持浓厚的兴趣和高度的注意。
李渔的戏曲理论专著《闲情偶寄》,其最早的版本是清康熙十年(1671)刊印的翼圣堂刻本,这要比丁耀亢的《啸台偶著词例》一文(清顺治六年,1649),要晚出二十二年,由此足见丁氏对我国戏曲创作研究之开拓精神与理论贡献。
参阅书目:
《中国戏曲发展史纲要》周贻白,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
《山东史志资料》1982年第一期;
《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1-10)中国戏剧出版社1980年版;
《曲论初探》赵景深,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
《中国古典名剧鉴赏辞典》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
《古本戏曲剧目提要》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
《明清传奇综录》(上下)郭英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200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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