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曲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目前为止,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第一、二批的项目共计96个。随着非遗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相继有不少原本濒临灭亡的古老曲种被列入非遗项目并确立了传承人,一改原先岌岌可危的生存状况,使其艺术血脉得以延续。
例如,作为中国北方主要曲种之一的乐亭大鼓,以其独具特色的地域文化内涵和自成体系的表演形式而著称,在以冀东为中心的广大农村中广泛盛行,深受群众的喜爱。2006年,乐亭大鼓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乐亭大鼓自申报成功后,得到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各项有利于该曲种保护发展的规划和制度正在实施当中。近日,河北省乐亭县还被授予了“中国曲艺之乡”的荣誉称号。据调研得知,为了更好地保护、传承这一已有近400年历史的传统曲艺形式,乐亭县不仅建立了完整的乐亭大鼓数据资料库,成立了专门的研究机构,并对搜集到的相关资料进行抢救性保护,同时加大对该非遗项目传承人的扶持力度等。
不过,申遗成功并不等于前途无忧。我们注意到一些地方“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比较严重,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不仅缺乏较完备和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而且简单片面地将非遗项目直接挂钩于经济利益,或者人为地将非遗项目作为旅游产业进行市场经营,或者热衷于斥巨资打造场面豪华的“非遗展演”,却根本无视或者有意忽略了其自身的历史价值、人文价值以及当下传承的延续性。因此,在这种被扭曲的空间氛围中“传承”着的曲艺曲种,其生命的走向和归宿着实令人堪忧。
早在2005年,就有专家曾指出:“活态文化遗产的传承不同于博物馆的保存。保护是在保存的基础上发展传承。现在一些产业化的操作方式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将这些传统文化的东西导入了现代社会,一方面又因为经济利益的驱动形成了一种建设性的破坏,让这些东西失去了本色。”然而,耳闻目睹一些地方无视传承规律的过度开发以及市场异化现象,不由令人对这些终于跻身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代表作的未来命运产生更大的困惑与担忧。
作为说唱艺术的传统曲艺,其传承的方式归根结底也在“活态”二字上。众所周知,曲艺源自民间,历史悠久,内涵丰富,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民族民间艺术形式之一。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传统曲艺如何在新时期背景下求得合适的生存发展空间,无疑成为当下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所谓“艺以人传”,演员队伍的培养理应是曲种传承的关键所在。尽管一些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地方曲艺曲种终于摆脱了一度濒临灭亡的窘境,重新获得了生存发展的机遇,但不容忽视的是,其中一些曲种的传承人大都年事已高,一旦辞世便意味着“人亡艺绝”的严峻形势。而大力培养合格的传承接班人,则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种局面,并使之可持续性地发展。
其次,观众的培养亦是曲种传承的重要依托。作为以口语说唱叙事的传统曲艺,其传承的价值正在于观演双方的艺术表达和情感交流。毋庸讳言,和其他诸多民族民间艺术形式一样,尽管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时下传统曲艺的演出场所和观众数量却不容乐观。一方面,自幼生活在城市化语境中的年轻观众,对于传统曲艺的特征和魅力难免有所隔膜;另一方面,过于陈旧的曲目和内容与当下信息化时代的快节奏、高速度多少存在着距离。
再者,还应充分利用媒体的传播力量。
作为说唱艺术的传统曲艺,其传承的方式归根结底在“活态”二字上。所谓“艺以人传”,演员队伍的培养是曲种传承的关键;与此同时,观众的培养亦是曲种传承的重要依托。传统曲艺源自民间,是农耕社会的产物,如何使之适应当下的环境,拓展相应的文化空间,不仅是曲艺从业者思考的命题,也应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时下,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正日益得到人们的重视,一些被列入非遗名录的地方曲艺曲种也因此摆脱了一度濒临灭亡的窘境,重新获得了生存发展的机遇。但需要特别引起各级地方政府以及非遗项目保护单位注意的是,在保护传承过程中切不可随意舍弃地方曲种的方言属性。笔者注意到,当前有些新创演的地方曲种曲目,无论文本还是演唱都竭力向普通话“靠拢”(特别是在晋京演出中),地方曲种“依字行腔”的重要特点几乎完全被摈弃,使得这些曲目空有地方曲种的名称却无地方曲种的独特韵味。因为方言正是地域文化的结晶和重要载体之一,而保护和传承曲艺曲种中的方言,不仅是承继中国传统文化的活的载体,也是保持民族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手段。
(摘自 《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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