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照(1691—1745年),初名默,字得天、长卿,号泾南、天瓶居士,华亭(今上海松江)人。书法家和戏曲作家。清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进士。官至刑部尚书,预修《大清会典》。乾隆元年(1736年)以挟私误军罪等廷议当斩,被乾隆帝特赦。历任武英殿修书处行走、内阁学士、经筵讲官、刑部尚书等职。资学明敏,工诗善文,精音乐、绘画、书法。书法初学董其昌,中年出入颜、米,为“馆阁体”书法代表者。乾隆初年所谓的“御书”匾额和书画题跋多由他代笔。奉旨与允禄主持续修康熙朝音乐著作《律吕正义》,撰拟文庙乐章,编撰《劝善金科》、《升平宝筏》、《月令承应》、《法宫雅奏》、《九九大庆》等宫廷戏曲剧本。参加编撰宫廷书画著录《秘殿珠林》和《石渠宝笈》,书法汇刻有《天瓶斋帖》。乾隆十年(1745年)奔父丧途中在徐州病亡。谥“文敏”。